公元 1049 年,北宋名臣范仲淹因推行新政受挫,被贬出中央,任杭州知府。这位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的大贤,数次回到故乡苏州吴县看望族中父老,了解到诸多子弟生活困苦,他用其毕生俸禄,购置田地 1000 多亩设“范氏义庄”,用于救济贫困族人生活,以及资助族人教育、科考、婚丧嫁娶, 乃至庄房修缮,祖先祭祀等事宜。这是我国最早的“家族基金会”,也是史料有记载的第一个非宗教性民间慈善组织。并且,“范氏义庄”创造了一个奇迹,虽然历经改朝换代、战乱更迭,但直到清宣统年间,义庄依然有田 5300 亩且运作良好,持续时间长达近 900 年。
在“范式基金会”的庇佑之下,家族人才源源不断:宋朝中进士者有 22 人,明朝中进士者 30 人,到了清朝,仅顺治时期就出进士 12 人——“子孙兴旺、兰桂齐芳”,范仲淹不光是政治上的能臣,文化上的贤者,也是一位深具智慧和远见的家族“创始人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效仿范仲淹设“义庄”的官绅多不胜数,但最终能传承近千年、始终发挥良好作用的,可以说是“只此一家”,原因何在?——除了偶然外部因素之外,我们认为“庄规”(制度设计)是非常重要的原因。
范氏父子亲自为范氏义庄制定了详尽的庄规,并设计了完善的组织与架构(如下图)。无论从钱物的发放,到对仓房、田地的管理,及对管理者的监督等,都有具体可操作的规章相对照。在他们的设计下,范氏义庄的决策权、执行权和监督权有效分离并相互制约:
一、严密的内部规范管理
义庄设有管理人“主奉”,负责日常经营管理,它有权处理义庄事务,不受他人干扰(类似家族信托“资产管理人/投资顾问”);管理人以工作好坏决定领取报酬的数额(很类似现代家族基金的业绩报酬机制);族人有权监督、告发管理人的不公正行为(类似家族信托“保护人”角色),由“范氏十六房房长会议” 作判断。
二、资产管理制度和基本原则
义庄始终以田租为主要财政来源(核心资产配置策略);同时为了公正,不许自家族人租种义庄的田地,也不允许义庄购买族人自有的田地,避免内部人“监守自盗”,侵占族人公共利益,允许“外卷”不要“内卷”。
三、处罚制度
义庄还对“受益人”,即族人有一些监督措施,对违法义庄规矩的人,有不同的处罚措施,如罚款、取消获得救济资格、送官等。
四、法律支持
义庄的合法性得到了政府认可。在建立之初,范纯仁(范仲淹次子)为了防止破坏义庄的行为,向宋英宗上奏了义庄设立的情况,在政府“申报”,请求对损害义庄利益的人依法判处。宋英宗批准了范纯仁的请求,下令由苏州地方官对义庄进行备案,给予保护。
事实上,这套运行规则在某些方面已经很类似现代家族信托、家族基金会的管理精神,在如何让家族“百世流芳”这点上,古今中外的成功者们心意相通、孜孜以求。在过去 15 年间,睿德信已经为近 10 个家族全权管理着近 60 亿资产,提供“家族信托+家族基金”的一揽子服务。我们希望上承古圣先贤的智慧,不断学习吸收国外的成熟经验,利用现代社会更清晰、可靠、丰富的法律和投资工具,为客户持续创造价值,帮助客户朋友们实现家族基业长青、生生不息!
